各县市区旅游局:
旅游商品是我市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提高旅游城市的知名度、丰富旅游要素、传播旅游文化、增加旅游收入、优化旅游产业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为推进宜昌旅游商品发展,充分展示宜昌三峡旅游商品的市场吸引力,不断完善旅游产业六大要素的聚合功能,经研究决定修编宜昌三峡旅游商品画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入册商品及要求:
本次入册商品必须是旅游者生产和销售的产品,且具有宜昌地方特色。包括三峡旅游纪念品、工艺品系列;宜昌特色旅游商品系列;名酒名茶系列。
入册商品的要求:
纪念品、工艺品要求创新性、纪念性、艺术性、量产性。
土特产和日用品要求:①本地独有或特有的品种;②产品质量和安全有保证(食品类应绿色环保);③包装精致易携带。
二、图片和文字采集
图片:所有入册产品统一拍摄产品硬照。请生产厂家提供样品,并注明产品主次。即一个主推产品,两三个辅推产品。如果商家有正在使用的媒体推广的广告画面,也请提供可修改的源文件。
文字:需商家提供文字介绍100字,后期依具体情况精减。
三、其他要求
1、加强领导。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高度重视,加强对本辖区入册旅游商品推荐工作的领导,落实专人负责本辖区旅游商品的推荐选送。
2、各县市区入册产品厂家和产品目录请于4月30日前报送市旅游局审定。
3、旅游商品送样拍照和文字介绍的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15号。